流年运限说

图书:陈公笃:公笃相法 | 作者: | 更新:2025-02-19 18:44:40 | 人气:126930

公笃曰:“流年者,运限之推论也。

古法则以耳运十四年,额运十六年,眉运四年,目运六年,鼻运十年,人中运十年,水星运十五年,四围地支运二十四年。男顺行,女逆行也。

今则不然,其运多则三年、两年而一变,甚至一年一变,一年而数变矣。余则按部位而断之。某部丰隆,其运必佳;某部陷落,其运必阻。其或有不验者,是何也?盖其形清瘦,必现于部位之前二年;其形浊厚,必现于部位之后二年。如能清浊相兼,厚薄相等,则按部位而验。

余考其运,尚有超前至三年、五年者,亦有退后至三年、五年者,则据各形而加减之。持监者,更须酌量定之,可也。”

需说明的是,原文 “人中运十年水。星运十五年” 表述疑似有误,已按常见命理说法进行断句,将 “水” 字与 “星” 字断开,分别为 “人中运十年,水星运十五年”。